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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权景美园区”位于台北县新店市与永和市之秀朗桥桥头,跨越新店溪,位于106县道上、中和市与新店市交界处。 “台湾人权景美园区”原是戒严时期警备总部军法处看守所所在地,是处理政治犯的“转运站”,美丽岛事件亦在此羁押、审判,判决确定有罪者除少部分在此代监执行,其余或枪决或送往绿岛等其他地方监禁,故此一历史空间堪称戒严时期政治犯之“转运站”,在台湾人权史上具有特殊意义,深具历史保存及再利用之价值。借由人权纪念文化园区的设立,将致力于推动台湾人权与国际人权接轨,引发国际社会对台湾人权发展与现况的关怀,提升国家人权形象,使台湾成为世界人权推动组织的重要成员。

  • 1968年

政府为配合战时疏散之需,以及考量看守所之羁押、代监执行之双重任务,遂将警总军法处、军法处看守所,以及国防部军法局所属单位及看守所皆迁入此园区:西侧为警总军法处使用,东侧为国防部军法局使用。警总军法处及国防部军法局各设有看守所,警总军法处看守所羁押军人及一般重犯、包括政治犯,国防部军法局看守所则羁押军人。

  • 1970年

国防部军法局迁至今日台大管理学院原址,但军法局所属之法庭及看守所并未搬迁。军法处看守所东侧之后兴建了一小型看守所,后改为“军事情报局看守所”。1985年间,为羁押策划江南案之军情局局长汪希苓,另建一栋“汪希苓特区”。

  • 1992年7月31日

警总裁撤,原警总军法处看守所改为军管区海岸巡防司令部看守所。1999年,因军法实施地区制,包括北部地方军事法院、北部地方军事法院检察署、高等军事法院、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最高军事法院、最高军事法院检察署等三院检单位进驻本园区。海巡部看守所改为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检察署看守所。国防部军法局看守所则改为“北院检署”。

  • 2001年12月19日

行政院提出本区现况保存的可能性。2002年2月6日,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召开“研商景美看守所登录历史建筑及整体规划事宜会议”,决议以将本园区登录为历史建筑并筹设人权纪念园区为方向,由文建会负责整体规划。

  • 2005年2月21日

文建会召开“动员戡乱时期军法审判纪念园区”协调会,决议本园区分为二期,第一期为目前开放之区域,余皆为第二期。其后文建会召开多次“人权文化推动咨询委员会”、跨部会之“动勘纪念园区暨军事院检兴建工程”,并进行多次会勘,也与国防部多次商议。

  • 2007年12月10日正式开幕启用,为台湾继绿岛之后的第二座人权纪念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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