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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

創新與產學中心於 2005 年8月獲准成立,由廖鴻圖教授擔任中心主任。其設立宗旨為整合各系所師資、結合社會需求及提供優質服務,以協助增進產業競爭力及政府部門行政效率,提升世新大學聲譽。具體目標為充份應用既有資源,開拓建教合作機制,進而爭取政府及民間企業委託專案,並辦理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等人才培育專案以培植優質專業人才,以擴大社會服務。

小產學[ | ]

申請資訊[ | ]

  • 一、申請、簽約、請款及結案作業→由產學中心函文辦理。
  • 二、基本資料(小產學及其他產學合作案)建檔→由產學中心建檔
  • 三、約用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資之行政流程:
1.約用專任助理:主持人→人事室→校長→人事室。
2.約用兼任助理:主持人→產學中心→主持人。
3.約用臨時工資:主持人填表約用即可。
  • 四、主持費及專兼任助理薪資撥付方式:
1.專任助理薪資(含勞健保費、年終獎金、離職儲金)→由人事室統一發放。

主持人→人事室→校長→會計→出納。

2.主持費、兼任助理薪資→由主持人按月檢附領據請款。

主持人→產學中心→會計室→依核決權限。

  • 五、預算經費流用及變更:
1.流入數額未超過原核定金額之20%,流出數額未超過原核定金額之30%者(流用表);原計畫申請書未申請雜項費各項用途者,或變更之設備項目單價未達30萬元者(變更表):(流用及變更表合一,循校內行政流程)

主持人→產學中心 →會計室。

2.流入數額超過原核定金額之20%,流出數額超過原核定金額之30%者;或變更為原未核定之補助項目經費者;或變更之設備項目單價在30萬元以上者:(上網填具變更申請表並經國科會同意)

持人→系主任→產學中心→國科會→產學中心→主持人→會計室。

  • 六、業務費之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其他費用)、臨時工資暨國外差旅費→由主持人檢據向會計室辦理經費核銷,如附件一所示。

主持人→產學中心→會計室→依相關規定,核決權限。

  • 七、設備及非消耗品採購→1.一萬元以下金額由主持人自辦;2.(含)一萬元以上金額由總務處事務組統一採購。

主持人→產學中心→總務處→依總務處規定,核決權限。

  • 八、圖書採購→1.五萬元(含)以下金額由主持人自辦;2.五萬元(不含)以上金額由主持人委託圖書館採購。

主持人→產學中心→圖書館→保管組→依圖書館規定,核決權限。

  • 九、主持人可自行設定助理權限:各計畫主持人進入研發系統按操作步驟,自行設定專案計畫助理權限,助理才有權限上「行政電子表單」系統填單,但仍需經計畫主持人簽核同意。(請電算中心協助)
  • 十、開立管理費收據:各計畫主持人持1.核定清單 2.主持人私章3.跟產學中心借單位章至出納組開立管理費收據(一式兩份,共四張),分別黏貼於4張黏存單上面並填寫電子表單並繳交計畫書一份至會計室承辦人
  • 十一、成果報告結案→1.由主持人上傳繳交3~4頁成果報告。

申請核銷流程[ | ]

產學

核銷用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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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案[ | ]

簡介[ | ]

台灣高科技產業有完整的上、中、下游產業網路支援體系,群聚效應顯著而獨特,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所凝聚的產業群聚效應及產業競爭力,讓台灣成為美國矽谷以外最成功的資訊硬體產業的研發及製造中心,其中半導體產業已行成相當完整的產業聚落,具備良好的人才、資金、技術及市場的供應鍊;南部科學園區亦已逐漸形成光電、電子及生物技術等產業群聚,光電產業更具相當成長潛力;中部科學園區,其發展定位則將依全球高科技產業發展趨勢及竹科、南科的開發經驗,配合中部地區的資源及地方產業之特色,研擬其發展類型與定位,最近光電產業進駐,未來將陸續引進上、中、下游廠商形成完整的產業聚落。目前台灣高科技廠商顗成為世界級大廠的第一級供應商,而形成緊密的跨國生產網路,不斷創造出高科技的世界奇蹟。 然而,面臨知識經濟時代技術快速提升,產品與科技的生命週期相對縮短,技術升級同時,人力專長亦亟須續跟上產業發展的步調,俾使技術人力供需平衡。在整體產業結構快速調整,面臨產業轉型之際,台灣急需高科技產業技術人力,俾邁向更高層次的研發生產領域。 根據行政院科技顧問組針對「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推動兩兆雙星產業科技人才供需調查,自92至94年,三年間台灣有關半導體、顯示器、數位內容及通訊等產業高級技術人才缺口達16,441人。為解決人才短缺及人才品質未達產業要求水平等問題,除了在教育體制上做長期規劃及修訂法規塑造良好的科技發展環境外,更需整合教育部、勞委會、經濟部、國科會等資源,訂定培育計畫,針對大學三、四年級學生加強專業技能以因應產業需求,讓技術學院畢業生研習後即可為企業所用,提高就業機會。

目標[ | ]

科學工業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旨在補強現有的學習體制,充實學生就業的知識及技能,增加適格科技人才供給,達到解決園區廠商用人的需求。目標如下:

  • 1.導入學術界力量,推動人才培育計畫,彌補園區廠商科技人才需求之缺口。
  • 2.以人才缺口較大之六大產業(但不限於以下六大產業)為主(包括積體電路、電腦及週邊、通訊、光電、精密機械、生物技術)結合學校群、園區廠商群、跨校整合資源,共同規劃專精課程以契合廠商人力需求。
  • 3. 實施對象為技專校院及私立大學大三(或專四)以上學生(含碩博士生)。
  • 4.94學年度預計補助20~25個模組課程,培育1,000人次符合產業需求之科技人才。

產業研發專班[ | ]

簡介[ | ]

由於全國各產業資源整合調整快速,導致學校教育與產業人力需求出現落差,造成一方面產業人才呈現不足現象,另一方面卻有大批畢業學子呈現結構性失業現象。 九十二學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職訓局)為改善大專校院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協助國內教育成果更能符合就業需求,並且能及時養成產業所需人才,九十二學年度運用就業安定基金,將國家職訓資源導入學校體系,並適時引進企業資源,如企業師資、企業實習等,帶動教育及訓練整合發展,鼓勵大專校院辦理以就業為導向之專精實務課程或開辦跨領域學程;由於92學年度成效豐碩,故九十三學年度繼續撥補一億五千萬元推動「大學及技專校院辦理就業學(課)程專案」,並預計提供一萬五千名大學之大三以上、五專之四年級以上、二專之二年級以上等學生選修就業學(課)程(應屆畢業生優先),期以輔導修習學生能於畢業後儘速踏入職場。

目標[ | ]

九十三學年度職訓局補助全國各大學及技專校院,開辦以職業訓練為導向的輔導就業課程,整體專案需達成下列三項目標:

  • 各培訓學校所開辦就業課程,係以大學之大三及五專之四年級以上,二專之二年級學生、二技一年級、四技三年級以上學生為選課目標對象,且培訓學校提案申請總數需達 450個以上。
  • 上述符合補助資格之選修學生人數需達15,000人以上(含)。人數計算以選修該學年就業課程之人數為基準。
  • 需輔導應屆畢業生於畢業後三個月至少達成 50%就業為原則。(就業率=實際就業人數/需就業人數,需就業人數為選課人數扣除服役、升學、出國、延畢者等無法就業人數。)

資料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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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

世新大學創新與產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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